重大交易审议 - 公司须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5] - 公司须审议与关联方拟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5] 股东会审议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七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11] 临时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13]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在10日内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5]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7]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告知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可现场、电子通信、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出席视为出席[2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副董事长或推举的董事等主持[2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汇报,独立董事应述职[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 公司对外担保等交易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1]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5日前声明关联关系并可申请回避[3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等表决结束时间[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等违规决议[36] - 规则涉及上市公司规定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38]
必贝特(688759) -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