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60304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寒斌)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审计等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5]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4]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5]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5]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