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SH:688208)2025-11-12 18:47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会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8] 内部审计部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9] - 内部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内部审计部每年年初制定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13]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内部审计重点与报告流程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重点包括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16] - 内部审计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认定后董事会应向交易所报告披露[17] - 内部审计部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19][20]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0]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1] - 内部审计部审查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2] 内部审计部权限 - 内部审计部审计过程可行使监督检查权,如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24] - 内部审计部有权提改进管理等建议,对违规人员建议处分或追究刑责[25] 内部控制报告与审计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对其形成决议[27] - 公司至少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一次[27]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8] 奖惩与制度规定 - 对有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由内部审计部提建议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30] - 对阻挠审计等行为的相关人员给予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30]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批评等处分[3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改时亦同[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