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3]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需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4]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4]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不得将其他资金存入专用账户[5] 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0] - 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0] 项目变更与公告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股东会批准并披露[3] - 变更募投项目等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5][26] 资金使用期限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1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并出具专项报告[1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核查、年度出专项报告[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