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SH:688208)2025-11-12 18: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7] 通知相关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股东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等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8]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