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及时依法履行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3]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8] 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应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5]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1]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记载10项内容,中期报告记载7项,季度报告记载3项[23][24][25]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27] 未披露处理 - 未披露季度报告停牌1天,未披露年度或半年度报告停牌不超2个月并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29][30]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临时报告应及时报送披露,重大事件包括8类[33][35]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变动超50%应在1个月内业绩预告[41] - 预计不能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披露业绩快报[50] 更正公告 - 业绩预告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10%以上应披露更正公告[42][44]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管理,董事长是主要责任人[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50]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对外披露违规提前10天通知董事会[56] - 变更指定报纸或网站2个工作日内报告[59] - “及时”指2个交易日内[65]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58][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1] - 追究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责任[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