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SH:688208)2025-11-12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1][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8]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管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8] - 拟辞职独立董事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和主持[13]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5]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材料,公司安排与会计师见面[18] - 董事会秘书协调沟通,公司保证知情权并通报情况[18] - 决策事项及时通知并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19][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独立董事费用与责任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给予相适应津贴[23]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3]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4] - 擅自离职赔偿损失,特定情形取消收回津贴并披露[24][25] - 需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担责[25] 制度生效 - 本工作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