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688208)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SH:688208)2025-11-12 18: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低于总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10%[9]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总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会议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延期或取消,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5] - 股东会可现场、电子通信方式召开,提供网络投票[17]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投票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4]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应披露信息,禁止有偿征集[23][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5]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出席会议股东等信息及占比,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特别提示[27] - 会议记录记载相关内容,相关人员签名,保存不少于10年[28][29] 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规则施行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且H股在港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施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