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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601096) - 章程
宏盛华源宏盛华源(SH:601096)2025-11-12 18:4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首次发行66,878.8772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7,515.5088万元[6] - 公司发起人共5名,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同[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7,515.5088万股[14]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相关方诉讼[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低于8人等情况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人数应超过半数[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专业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106]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107] 管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11]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12]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1] - 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且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23]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73]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