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生物(603983)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丸美生物丸美生物(SH:603983)2025-11-12 18: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一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会议 - 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2]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换其职务[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工作细则生效时间 - 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经备案并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