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603013) - 亚普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获批发行6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2,599,264.00元[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12,599,264股,均为普通股[24] 股份认购与限制 - 国投高科技等公司于2011.6.16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股份[2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限制[31]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9] 董事相关规定 - 因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的规定[92]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3]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等[101] 分红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8]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5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3][164]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9] -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清算义务人应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