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603392) - 万泰生物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万泰生物万泰生物(SH:603392)2025-11-12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获批发行4360万股,4月29日在上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65122774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17]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邮政编码102206[10] 股东与股份 - 养生堂有限公司设立时认购34819500股,钟睒睒认购11000000股,邱子欣认购2750000股[17] - 2007年12月5日净资产折股合计5500万美元[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65122774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 -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14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