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30016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华中数控华中数控(SZ:300161)2025-11-12 19:16

公司基本情况 - 2010年12月15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2011年1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98,696,90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5]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 - 修订内容包括删除监事会相关规定、增加职工董事规定等[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4]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强令违法担保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1]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以上,独立董事占多数且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3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等内容[40]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4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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