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万顺新材万顺新材(SZ:300057)2025-11-12 19:17

子公司管理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 外派董事、监事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5日报送董事会秘书[6] - 专职外派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7] - 子公司总经理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报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计划[10] 财务与资金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监督,遵循相关准则制度[14] - 子公司定期提供季月度报告[20]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申请审批[15]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及互相担保[15] - 公司为子公司借款担保需审议批准[15] - 子公司严控关联方资金往来[15] 信息披露 - 公司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信息披露,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17]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配专员[17] - 子公司重大事件向证券事务部报告[17] - 子公司接受采访以公开信息为准[17] - 子公司关联交易及时报告并审批[17] - 子公司提供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18] 审计与激励 -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和业务指导[20] - 子公司配合审计并执行意见[21] - 子公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订考核薪酬制度报公司审查[23] 参股公司 - 公司对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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