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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万顺新材万顺新材(SZ:300057)2025-11-12 19: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2]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交易通知与报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提前三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需在二日内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并公告[1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申报信息变化后需在二个交易日内重新申报[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需在二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10] 交易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 减持与增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未披露增持计划却首次披露增持情况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增持计划[17] - 增持主体在拟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通知公司并委托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7] - 公司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或期限未届满,需披露实施情况[17] 股份锁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0] - 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21]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名下股份可被锁定[21] 违规处分与制度生效 - 董事和高管违反规定,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分[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