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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300057) -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万顺新材万顺新材(SZ:300057)2025-11-12 19:17

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三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投资相关规定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投资范围等合理预计,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6][7] - 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除规定外不得用募集资金[4] 监督与披露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风险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并提交报告[10] - 董事会做出风险投资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项目运作等[10] - 处置风险投资前需分析论证并上报董事长[14] - 项目实施前需评估并上报董事长,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专家论证[12] 其他规定 - 子公司风险投资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影响大时公司应披露[19]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时间为2025年11月,公司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