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报送[5][36]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报送[5][36] - 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5]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披露[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9][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9][29]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10]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7] - 公司重大事件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11] - 公司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2]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12]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更换原因及听取陈述意见[12]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6]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过半数成员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信息披露流程 - 重大信息发生时董事等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通知董事会秘书[15] - 其他临时报告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发布[17] 人员责任与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21] - 公司董事、高管应在任职等信息变化时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27] - 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报告并公告[27] - 公司董事、高管在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32] - 公司董事长、总裁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与董事会签署责任书[34]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5] 制度检查与存档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23] - 公司独立董事应定期检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述职报告披露[23]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等存档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投资者关系与监管应对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41]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特定文件应履行内部报告、通报制度[42] 违规处罚 - 因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可给予责任人处分并要求赔偿[45]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对责任人按泄露机密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5] - 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信息涉嫌违法按相关法律处罚[45]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致损失,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开始生效,之前参照执行[47] -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7]
华中数控(30016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