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30016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华中数控华中数控(SZ:300161)2025-11-12 19:17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5]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审计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审部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编制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24] 审计对象与依据 - 公司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分公司、特定人员和事项、内控测试与自评报告[10] - 公司内部审计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经营方针等[11] 审计种类与方式 - 公司内部审计种类有财务、内控、基建项目等多种[12] - 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18] 审计工作内容 -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涵盖募集资金、基建项目、责任等审计[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与实施等工作[4] 重大缺陷披露 - 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时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并说明后果及措施[21][22] 审计工作组组成 - 审计工作组由内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且成员不得少于两人[24] 特殊审计情况 - 特殊事项审计经授权可实施突击审计无需送达审计通知书[24] 审计证据异议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证据有异议,工作组应核实,必要时重新取证[25] 复审申请与申诉 - 被审计对象应在三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或申诉,否则不予受理[27] 审计档案管理 - 内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完善相关规范[32] 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35] - 被审计对象违反制度,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或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移送司法[35][36] -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制度,公司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