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00204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国光电器国光电器(SZ:002045)2025-11-12 19:17

审批标准 - 董事会审批非关联交易需满足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6项标准之一,关联交易有对应金额标准[6] - 股东会审批非关联交易需满足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6项标准之一,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7] 审批权限 - 董事长审批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投资总额在净资产5%以下且非股东会、董事会批准项目[11] - 总裁审批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投资总额在净资产2.5%以下且非股东会等批准项目[12] 其他规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超总资产30%需披露并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交易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13] 投资流程 - 投资管理范围涵盖项目收集整理到运行管理等流程[3] - 项目初选需收集资料建立资料库并决定是否前期调研[15] - 投资论证会出席人员达应参加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方有效[24] - 通过投资论证会表决的项目,制定谈判方案并组织谈判,结果报分管副总裁[26] - 经批准的投资项目,组织起草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27] - 建设项目由投资管理部门跟踪进度,每月汇报情况[24] - 项目建设完成后,组织验收并存档资料[25] 预算及监督 - 投资管理部门每年提出预算及项目调研费用预算,立项后再提出并审批[28] - 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32] 投资转让 - 投资转让由投资管理部门准备材料,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决策机构,审批后实施[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