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002045)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 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仍适用本制度;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 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