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00204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国光电器国光电器(SZ:002045)2025-11-12 19: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为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批准[3]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资格并提建议[5] - 董事、总裁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和材料[8] 会议规则 - 召开前三天召集人通知全体委员[10]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和高管列席[11]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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