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光电器(00204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国光电器国光电器(SZ:002045)2025-11-12 19:1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率和决策的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光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主要 工作是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由董事长、二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 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