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00204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多种方式提议召开[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须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其他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 公司内审部向审计委员会提供书面资料[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