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 -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公告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6] - 本次股东大会11月12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2日[8]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1人,代表138,762,100股,占15.0673%[10]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965人,代表54,310,802股,占5.8973%[10]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1,966人,代表193,072,902股,占20.9646%[11] - 中小投资者1,965人,代表54,310,802股,占5.8973%[11] 议案表决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同意190,993,202股,占比98.9228%;中小投资者同意52,231,102股,占比96.1707%[15]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47,001,504股,占比76.1378%;中小投资者同意8,239,404股,占比15.1708%[16]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意146,061,175股,占比75.6508%;中小投资者同意7,299,075股,占比13.4395%[17]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46,081,575股,占比75.6614%;中小投资者同意7,319,475股,占比13.4770%[18] - 废止《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90,894,102股,占比98.8715%;中小投资者同意52,132,002股,占比95.9883%[20]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同意146,062,875股,占比75.6517%;中小投资者同意7,300,775股,占比13.4426%[21]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意146,067,475股,占比75.6541%;中小投资者同意7,305,375股,占比13.4511%[22]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意146,052,975股,占比75.6465%;中小投资者同意7,290,875股,占比13.4244%[23]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146,084,375股,占比75.6628%;中小投资者同意7,322,275股,占比13.4822%[25]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意145,996,875股,占比75.6175%;中小投资者同意7,234,775股,占比13.3211%[26]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意146,069,775股,占比75.6552%;反对46,865,427股,占比24.2734%;弃权137,700股,占比0.0713%[27] -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190,943,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71%[31]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189,694,1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00%[33]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189,639,9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9%[34] - 《关于选举刘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83,183,4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78%[35] - 《关于选举秦宏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83,044,2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58%[37] - 《关于选举罗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83,277,9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268%[39] - 《关于选举孙进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84,750,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895%[46] - 《关于选举李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85,636,4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84%[48] - 《关于选举吕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85,756,9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08%[50] 会议合规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规定[13]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法定程序,符合相关规定[9]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规定[11]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53] -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53]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53]
和而泰(002402) -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