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1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修订后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及股东相关制度[3] 股份相关 - 发行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10]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类别股份总数25%[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8]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1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股东会相关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20]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33] - 有权决定单笔不超净资产20%且年度累计不超30%的投资[3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3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成员5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3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39] - 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39]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总裁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41]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4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47]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7]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20%[49]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与解散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51] - 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1][52]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3]
东阿阿胶(00042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