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5]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中占比二分之一以上[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9][10]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13]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履职需出具独立意见并签字,向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3][2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8][19]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22][25] - 特定情形向深交所报告[26]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15] - 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除职务[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配合考察[35] - 按时发会议通知和资料[3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8]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38]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