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助手(301382)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 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蜂 助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即董事人数少于 5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