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3006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赛意信息赛意信息(SZ:300687)2025-11-12 19:47

信息披露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 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行为,提处理建议[38]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及信息[39]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33]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2] - 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3]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6]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7]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特殊情况披露规定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8] - 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满足特定条件,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2]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23] 股东相关披露要求 - 持股5%以上大股东知悉重大事件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通报[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等情况变化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4] 信息披露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在深交所网站等披露,摘要在相关平台披露[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第一时间提供资料,其他媒体发布不先于指定媒体[38]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正[36]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提建议并督促改正[36] - 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工作[37] - 董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财报负责[41] - 董高及接触信息人员披露前有保密义务[41] - 信息难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41] - 与中介合作明确保密责任,擅自披露可追责[41]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沟通,保证公平披露[42]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42] - 承诺书包含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信息内容[43]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信息人员将被处罚或追责[43] 制度制定与执行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45]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按其他规定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