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3006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赛意信息赛意信息(SZ:300687)2025-11-12 19:47

制度修订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1] 责任与人员 - 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6]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需了解公司情况,策划组织活动并反馈信息[6]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对公司及行业了解等素质技能[7] 工作要求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6] - 公司开展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5] - 公司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应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9]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工作内容与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工作[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等相关信息[11]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会议安排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分红、重大事项说明会等[23] -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五种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3]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24] 股东权益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1] - 公司应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相关活动[26] 纠纷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双方可申请调解,公司应积极配合[26] - 公司对投资者诉求承担处理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27] 制度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