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30068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超30万提交董事会[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下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审批,超则提交董事会[1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并披露报告[12] 关联交易决策 - 达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7]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履行程序[20] - 协议应含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18] 关联交易豁免 - 部分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18] - 部分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证券[19] 关联交易定价 - 有国家定价按国家定价,无则按行业定价,再无按当地市场价,均不适用按成本加利润[19] 其他规定 - 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20] - 不得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20]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2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冲突按其他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