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002723) -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公司章程》和股 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处理 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 2 位或者 2 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