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002723) -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