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00258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围海股份围海股份(SZ:002586)2025-11-12 19:47

信息披露原则 - 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 - 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其他投资者有相同要求应平等提供[3]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相关会议应网上直播[3]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8]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5]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应在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19]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4]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的,此后每隔30日公告一次进展[29] - 报送不符合要求的临时报告,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60]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工作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也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32] 人员职责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并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39] 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3] - 董事和高管应在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54] 违规处理 - 董事会应收回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55]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依法处理,失职责任人受处分和赔偿[60]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