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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万马股份万马股份(SZ:002276)2025-11-12 20: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6]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多样,通知时限不少于会议召开前5日,紧急情况可电话或口头通知[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8] 审议权限 - 董事会对特定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产交易等事项有权审议[11][1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特定收购股份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19]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6]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7]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2] 其他规定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全体董事同意提前审议除外[3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无法判断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0][32]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名并妥善保存[34]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单独会议决议,与会董事可多种方式签署会议文件,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5] - 董事会决议公告需包含相关信息,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5]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3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6] - 本规则修订需董事会草拟报股东会批准,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38]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2009年9月制定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