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002820) - 桂发祥:《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 审计部报告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出具报告提交审计委员会[10]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汇报[1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结果[18] 审计部职责 - 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8] - 审计部对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审计[8] - 审计部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8] - 审计部以业务循环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内部控制进行评价[12] 审计部审查事项 - 审计部审查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6][17] - 审计部审计业绩快报关注会计准则遵守、会计政策等内容[19]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流程等内容[20]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3] - 公司根据审计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