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002820) - 桂发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 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