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002820) - 桂发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桂发祥桂发祥(SZ:002820)2025-11-13 07:57

人员离职 - 董事和高管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公告离任情况[5] - 董事任期届满特定情形下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7] - 董事辞职公司六十日内补选,法定代表人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8] 后续处理 - 离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10] - 忠实义务在辞任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效[1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机制 - 公司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5]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5] 制度规定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7]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