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祥(002820) - 桂发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规避风险,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 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 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 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