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6050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9]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9] 关联交易事项与原则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9种事项[12][14] - 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3] 关联交易定价 - 定价原则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13] - 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13][15]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总经理有权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等关联交易(担保除外)[26]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担保除外)[27] - 股东会有权批准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交易[29]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聘请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向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31]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32]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方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计算金额并适用规定[32] - 交易适用累计计算原则,达标准可仅披露或提交本次交易并说明前期情况[33]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不足”等不含本数[36]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