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605001) -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离职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将致比例不符,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3] 独立董事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等[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独立董事出勤与资料保存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1] 董事会会议相关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4]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4] 独立董事报告与津贴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6] 制度生效与定义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 本制度“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