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60500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离职 - 董事、高管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董事会届满,自动离任可聘任连任[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时生效[5]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并签确认书[10] - 辞任致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改选后3日交接[10] 股份转让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追责复核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5]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