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股份发行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购买衡所华威70.00%股权,交易价112,000.00万元,股份、可转债、现金分别支付32,000.00万元、48,000.00万元、32,000.00万元[6] - 拟向不超35名特定投资者募资不超80,000.00万元,发行股份不超交易前总股本30%[7] - 2025年10月29日衡所华威70.00%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持有100.00%股权[16] 时间节点 - 2024年11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过交易议案[10] - 2025年3月7日衡所华威股东会同意70%股权转让[12] - 2025年3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交易议案[10] - 2025年3月28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议案[10] - 2025年7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二次会议通过交易议案[11] - 2025年9月1日上交重组委通过交易申请[13] - 2025年9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5][14] - 2025年10月24日标的公司决议不设董事会,29日完成工商变更[22] - 2025年11月12日上市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18] 数据变化 - 衡所华威70.00%股权变更登记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699,018元,变更后为86,395,471元[17] - 新增股份5,699,018股,登记后股份总数为86,395,471股[18] 其他情况 - 交易实施无实际情况与披露重大差异[20] - 自批复至出具日董事及高管未变更[21] - 交易实施无资金被关联人占用及为关联人担保[23] - 交易协议生效,各方履约未违约[24] - 承诺方正常履约未违反承诺[25] - 交易后续实施无实质性法律障碍[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