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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唯特偶唯特偶(SZ:301319)2025-11-13 18:24

法律意见书 关于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21-26/F, HKCTS Tower, 4011 Shenn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邮政编码(P.C.):518000 网址 http://www.huashang.cn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 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事项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 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 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