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3002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可转让计算基数[10]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公司上市一年内、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6]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多个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 公司及董事和高管要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3]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减持股份应提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4] - 减持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6] - 增持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实施期限不超六个月[17] - 增持计划实施有进展、完成等情况应披露相关内容[18][19][20] - 发布增持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0] 股本变动披露 - 股本增加致股东权益比例触及特定情况应披露[20] -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注销致股本变动应披露相关情况[23] 制度相关 - 制度依国家法律等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批准后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