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3002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10]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 - 提前三日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表决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15]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档案与保密 - 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签字[17] - 会议档案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 相关人员决议公开前保密[17] 工作细则 - “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19] - 由董事会制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 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或抵触事宜[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