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0月13日核准首次发行14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08,005,068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08,005,068股,均为普通股[17]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马焰,时间为2025年11月[148] 股权结构 - 境内自然人马焰折股18,300,000股,占总股本41.5909%[16] - 境内自然人叶立胜折股6,300,000股,占总股本14.3182%[16] - 境内自然人包发圣折股4,000,000股,占总股本9.0909%[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3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9]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6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任意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7]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32]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46] - 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7]
梅安森(300275)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