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需报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符合特定情形为关联人[6]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包括购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7] - 董事会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股东会审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特殊关联交易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26] 其他规定 - 未达标准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为关联方需回避则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公司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3]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6] - 制度生效和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 制度解释权归属董事会[35] - 公司为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6]
永东股份(00275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