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东股份(0027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永东股份永东股份(SZ:002753)2025-11-13 18:4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0]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部门[2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针对事项作专项说明[14] 临时报告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立即披露临时报告说明情况[16] - 变更名称、简称等立即披露[18] - 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8] - 临时公告文稿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通报[23] 重大信息报告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4]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4] - 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24] - 发生无法预测重大事件在一个交易日内向相关部门报告[24]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28][30][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8]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同时用外文文本以中文为准[5] - 通过多种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25] 暂缓与豁免披露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范围原则上与公司股票首次上市时一致[34] - 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需有确实充分证据[35]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35]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5]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35]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10年以上[37] - 在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10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39] 文件保存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的传送、审核文件保存10年[42]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10年[42]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对责任人按泄露机密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4] - 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对审核责任人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5] - 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组织检查并更正,对责任人内部处分[45] 其他 - 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立即以临时报告披露[47] - 依法披露信息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在指定媒体发布并上报山西证监局[4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