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0006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宝新能源宝新能源(SZ:000690)2025-11-13 18:47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文件[3] - 为他人(不含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措施[3] - 可对符合条件、偿债能力强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担保[5]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需掌握债务人资信,分析利弊风险[6]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等资信状况资料[6] 审批条件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10]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累计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或单笔超净资产10%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有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职责[16]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未还款,公司应督促并降低损失[18] - 担保出现问题,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8][20] 信息披露 - 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媒体披露相关总额等信息[23] - 被担保人特定情形未还款应及时披露[23] 其他规定 - 可对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同等担保[24] - 控股子公司为特定主体外担保视同公司担保[25] - 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整改,追究人员责任[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