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3] - 主业外投资额100亿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或50亿以上股权投资项目需审议[3] - 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直接投资项目需审议[3]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审议[3][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审议[4]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出现6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8]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3]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3]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通知[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相关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上午9:15开始,下午3:00结束[22]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9] 股东会主持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5]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5]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股东全部投票权为所持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之积[31] - 董事候选人人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时,须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票数当选;多于应选人数时,当选董事所得票数不得低于该总数1/2[3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同意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同意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7]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8]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3]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3]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披露出席股东及表决权股份总数占比等内容[3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2年[4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4]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媒体[44]
深粮控股(000019) -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